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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廉文化丨清廉小故事(一)
清/廉/文/化
廉政文化在中華文明史上源遠(yuǎn)流長。《周禮》就曾經(jīng)提出,對官員的考核有六廉,即:廉善、廉能、廉敬、廉政、廉法、廉辨,意思是說一個官員必須具備善良、能干、敬業(yè)、公正、守法、明辨是非等基本品格,六個方面均以“廉”為冠。根據(jù)歐陽修的《廉恥論》,公正清廉,乃“士君子之大節(jié)”,也就是說清廉是官員必備的政治品德。明朝的郭允禮撰寫《官箴》,系統(tǒng)而明確地提出了“吏不畏吾嚴(yán)而畏吾廉,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;公則吏不敢慢;廉則民不敢欺。公生明,廉生威”,成為對“公廉”最為后世稱道的經(jīng)典闡釋,對中華廉潔文化的豐富和發(fā)展產(chǎn)生了重要影響。
不貪為寶
春秋時期,宋國國相子罕清正廉潔,受人愛戴。有個人得到了一塊玉,就把它獻(xiàn)給子罕,子罕不肯接受,對他說:“你把玉作為珍寶,我把不貪財作為珍寶,如果我接受了你的玉,我們就失去了各自的珍寶。”子罕廉潔的作風(fēng),潔身自好的品質(zhì)深受大家的愛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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